全省率先!东莞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立法范畴

时间:2024-04-20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立法计划》正式印发,记者从市妇儿工委办获悉,由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提出的《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建议项目已正式纳入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立法制定项目,预计2024年提请市政府审议。东莞率全省之先,通过立法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为各级政府提供相关行为指引,让儿童友好从柔性概念向刚性要求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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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163万名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法治化,东莞在全省率先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立法考量,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在充分进行文献调研、座谈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将儿童友好的理念融入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文旅体服务、发展环境等各类规划,将儿童发展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立法过程紧紧围绕“儿童友好”这一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因地制宜,突出东莞特色,融入“科创友好”“产业友好”等理念,确保务实精简有效,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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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前,东莞已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市“十四五”规划、儿童发展规划,写入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并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发改局等25个部门协同联动,市人大、市政协围绕儿童友好开展专题调研、建言献策,共同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保驾护航”。《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推动解决一批制约东莞市儿童发展的短板问题,使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不断巩固和拓展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果。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立法计划

  一、制定项目(2件)及起草责任单位

  (一)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市生态环境局)

  (二)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市妇联)

  二、预备项目(5件)及起草责任单位

  (一)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

  (二)东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东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

  (五)东莞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的项目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二)根据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关于我市规章的备案审查情况,适时修改相关市政府规章。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lfghjhjgzqk/content/post_4383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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