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受贿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4-04-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27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甘荣坤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甘荣坤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甘荣坤利用担任海关总署财务科技司副司长、财务装备司司长、基建办公室主任,北京海关关长,湖北省副省长,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6亿余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甘荣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甘荣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孙航)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2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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