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为协同发展注入“津”动能 ——天津法院积极深化京津冀司法协作纪实

时间:2024-04-2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跨域立案让京津冀三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在线庭审免去群众奔波劳累,执行联动打破区域壁垒,三地司法联系愈发紧密……

  京津冀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却瓣瓣同心。近年来,天津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争做京津冀司法协作排头兵,全方位、多角度不断深化同京冀两地法院司法协作。

  

  审判+大局:坚持优势互补主动作为

  一条铁路打家门口路过,河北省卢龙县村民老张在最初的兴奋劲儿过去之后,添了新烦恼。他在家开了个农家乐,“铁路在修的时候就有动静,跑的时候哐当哐当响,这都是噪音污染,建的隔声屏障作用也不大,影响我过日子,做买卖。”老张说,“怎么也得找铁路要个说法。”他决定起诉铁路集团。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查明,噪声未超出相关标准要求,驳回了老张请求铁路排除危害、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宣判后,老张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张觉得堵心。让他没想到的是,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这条铁路噪声虽未超出相关标准,但是确实对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天津、北京两地法院联合地方发改委积极敦促被告承担企业责任,出资改善噪声情况。看到铁路边新装的隔声窗,老张露出了久违的笑脸。

  这是天津法院积极融入京津冀发展大局,主动作为的一次积极实践。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的各项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督促督导,推动京津冀司法协作各项机制落实落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深入推进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谋划推动京津冀三地法院司法协同。领导小组指导天津法院先后与北京、河北协作制定了《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天津“一基地三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涵盖审判实践、人员交流、研究协作等的制度体系。

  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天津法院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谋划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突破点,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围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重点加强对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重要承接载体的司法保障,2021年共审结涉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案件近4万件;积极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出台专门意见,做好案件审查和立案工作,推动与雄安新区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交流合作,审慎处理跨地域海事行政纠纷。

  

  人才+业务:全方位深化互动交流

  “借助刑事合规司法审查程序,激励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落实风险防控,以实现诉源治理……”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里讨论热烈,一场由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合举办的学习沙龙在线上拉开帷幕。五家法院近50名干警围绕“在刑事审判领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讨论,吸引10余家新闻媒体线上观摩。

  这是天津法院积极深化与京冀法院人才交流培训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天津法院致力于促进形成三地法院人才共育、业务共商的良好工作格局。

  依托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天津三中院抽调业务骨干支持雄安新区中院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开设“津知讲堂”,在技术调查官共享、审判人员交流等方面深化协作。

  曾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一年,现任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的裴然颇有感触:“交流培训是一件开眼界、知不足,互帮互助、携手共进的好事,希望能够持续加强人员互动,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合作深度。”

  依托人员互动的良好基础,天津法院从京津冀整体功能定位出发,跳出天津看协同,积极推动合作机制向业务领域延伸,深入推进三地法院在破产、金融、环境资源等审判领域专业化建设,促进三地重大案件裁量标准和尺度统一,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努力画出京津冀司法协作的最大“同心圆”。

  在日前召开的2022年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金融专业化审判合作论坛上,天津三中院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共同在线签署了《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合作共建备忘录》。

  据了解,天津法院与京冀法院联动签署的类似合作协议共有18个,其中9家法院与京冀法院就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执行联动等建立了协作机制。

  

  服务+解纷:多举措便利人民群众

  “拿不到提货单,就没办法在目的港提货,拖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啊!滞箱费、堆存费等等花销,我们还面临违约风险,求求你们,一定要想想办法!”2021年6月29日,位于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的天津海事法院雄安新区巡回审判点冲进来了一位当事人,手捧材料、满头大汗。

  法官经细致询问后得知,这位当事人是雄安新区某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因提货单被货运代理公司扣留,公司无法提货,万般焦急,请求天津海事法院予以立案。

  接到请求后,安新法院立即联系天津海事法院巡回审判庭启动跨域立案程序。立案人员经初步审核,及时将诉讼材料上传至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平台,天津海事法院收到信息后迅即开展立案审查,不到一小时便在线完成跨域立案。

  这是雄安巡回点受理的第一起跨域立案。天津海事法院高度重视,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承办法官迅速着手办理,第一时间对被告直接送达,并在初步了解案件缘起后,主动邀请天津市货运代理协会就案件进行调解,以快速彻底化解纠纷。经多方努力,不到一周的时间,各方握手言和,该企业顺利取回货物提单。

  像这样的案例,天津法院还办理过很多。多年来,天津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诉讼服务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京津冀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在线保全、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工作,最大限度便利三地当事人参与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同时深入推进三地执行协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委托送达、委托查控、联动执行效率,促进三地司法执行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截至2022年11月底,天津法院委托京冀法院或接受其委托办理被执行人存款、股权、不动产及车辆等查控案件1.2万余件。

  此外,天津法院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增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

  持续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司法调研,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交流,提出对策建议;

  完善业务指导机制,高院各业务部门对涉及各自领域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及时组织精干力量集中研究;

  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全市法院每季度向高院报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举措、创新机制、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司法协作的广度与深度。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1/id/7098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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