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典型 汲取奋进力量——记全市法院“十佳办案标兵”

时间:2024-04-20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4年3月4日,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驻马店市法院表彰大会暨领导干部读书班开班仪式上,遂平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庭长吴艳红同志被评为“十佳办案标兵”。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她,聆听她奋进的心声吧!

  先进事迹

  吴艳红,女,中共党员,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用实干和担当在工作岗位上奉献芳华、谱写华章。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获得个人嘉奖,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23年,吴艳红同志带领全庭干警在上级法院指导和院党组正确领导、全庭干警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个人共受理案件304件,审结299件,结案率98.36%,其中调撤率40.77%,简易程序适用率97.89%,当庭宣判率39.29%,自动履行率88.57%。工作中,吴艳红同志审理的(2023)豫1728民初1030号原告谷某诉被告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肇事逃逸、车辆套牌、被注销车辆上路行驶、准驾不符及委托鉴定,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比较深,判决后,吴艳红同志做好判后回访工作,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被告张某并主动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吴艳红同志审理案件时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做精准,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一是完善调解工作。做到对案情深入了解,在循序渐进的调解工作中逐步梳理矛盾,加入阶段性的释法说理,增加当事人对判决的接受程度,提高服判息诉率。二是提升专业素质。增强办案专业度,提升专业知识的积累,助力提高办案速度,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不犯低级文书错误,释法说理部分让老百姓看得懂,把公正与效率融入每一个庭审、每一份文书。三是传递司法温度。办案要速度,也要有温度,对当事人耐心细致,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助力案件快速调解。四是做好判后答疑。重视释法说理,庭前审后做好释法答疑工作。耐心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五是做好诉源治理。诉前鉴定前置,诉前联合交警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多方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减少案件增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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