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联动”齐发力 侵权纠纷妥化解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乡村社会治理“133制”,5月19日,洛川县法院旧县法庭联合菩提镇政府,运用“三调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9月,蒋某被侯某雇用干活时不慎受伤,意外发生后侯某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侯某仅承担了蒋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而对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其他费用却没有给付,后虽经双方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蒋某无奈之下遂请求菩提镇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处理。
菩提镇司法所及调委会虽然及时展开调解工作,但纠纷并没有得到化解,因为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此类侵权纠纷涉及双方的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一时难以界定,需要法院的介入和指导,于是和辖区的旧县法庭取得联系,商定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进行联合调解,随后由法庭、司法所和调委会共同组成调解团队,在认真分析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调解工作方案,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法官释法理、调解员讲情理,最终双方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协议,侯某当场给付蒋某住院期间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5万元。
一场历时大半年的侵权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喜笑颜开,感言不断。
“太感谢你们了,这段时间为我的事忙前忙后,今天终于圆满解决了……”拿到钱的蒋某喜极而泣,千恩万谢。
“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心里的包袱终于可以放下了,这回可以继续开工了……”侯某也如释重负,倾心吐胆。
该起侵权纠纷的高效调解,是洛川县法院践行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的工作举措,也是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和贯彻乡村社会治理“133制”的工作缩影。下一步,洛川县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不断强化源头防控,积极探索更加完善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对接机制,主动参与共建,共享调解资源,实现多元共治,为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3098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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