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抓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共促养老行业安全治理

时间:2024-04-3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4月18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吴忠市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开展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会上,吴忠市检察院从法律监督视角介绍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重点针对近年来全国部分地方发生在养老机构的刑事案件情况及特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指出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吴忠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姬锐介绍了吴忠市养老机构现状、运行情况及监管情况,并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十一号检察建议”,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建立联动机制,开展长效治理。将从加强养老机构人员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入院评估制度、做实入院评估工作,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监管,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进行交流讨论,并就合力落实落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互相交换意见。同时希望与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切实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水平。

  推进会上,与会人员还共同研究、会签了《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监管治理工作协作配合联系机制》,重点就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深入开展交流、协同会商工作、提高调查取证沟通协作能力、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并结合各单位具体职能,提出了10余条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吴忠市检察机关将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主动扛起政治责任,能动履职、善于作为,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共促吴忠市养老机构安全治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利益。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侵犯老年人人身安全犯罪案件,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高效服务老龄事业发展、助力做好老龄工作。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抓好“十一号检察建议”与其他检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与研讨会商,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推进养老机构安全及监管问题治理相关工作。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通过送法进养老院、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讲座、庭审观摩和发布案事例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安全养老的良好氛围,增强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一步,吴忠市检察院将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吴忠市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助推养老机构“抓前端、治未病”,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4/t20240424_863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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