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杜家才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5-1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杜家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家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杜家才利用担任汉中市洋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5/t20240511_653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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