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新闻发布词

时间:2024-05-17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今天湖南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湖南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对巡视指出问题开展整改的工作情况,并推出“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十项工作举措。

  自3月初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配合做好巡视各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调度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省委巡视组的精心指导下,省高院分阶段研究制订整改落实方案,跟踪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动认领巡视发现问题,坚决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有七个方面的整改成果。

  一、当事人立案更加便捷高效。省高院强化工作部署,一方面,持续畅通立案渠道。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进一步加强网上立案,及时审核网上立案申请。对因材料不全不符合登记立案要求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另一方面,规范开展诉前调解。坚持诉前调解自愿、合法原则,明确30日的办理时限要求。同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增加调解不成自动提示。其次,严格督导检查。严禁发号拖延立案、限号限制立案,严禁以调代立,严禁增设门槛,将立案问题投诉举报设为12368热线“1号选项”,对相关投诉严格督办,并要求相关法院在半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今年1-4月,全省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总数同比增长14.74%,其中长沙两级法院同比增长25.60%。

  二、解决“执行难”更加有力有效。一是部署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组织开展“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终本清仓”及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对全省法院涉黑涉恶和涉职务犯罪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省高院执行局两轮次派出督查组,对各市州开展下沉督导,对重点案件进行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和全面清查。二是创新查人找物办法。省高院执行局目前已摸索出一套通过微信、抖音、快手、淘宝、京东、快递、外卖等多家网络平台查找被执行人方法,已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试点,将于近期向全省法院推广。三是对执行案款账户进行专项清理。对暂存案款做到应发尽发,并严控暂存审批手续,切实做到“控增量、去存量”。近两个月以来,推动执行案款及时发放66.04亿元,清理暂存款42.71亿元,涉黑涉恶案件、涉职务犯罪案件执行到位27.88亿元。

  三、一审案件办理质量有效提升。一是推动落实“阅核制”,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一季度,全省法院共提交阅核案件7.08万件,结案6.46万件。经阅核结案案件上诉率为5.62%、一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0.2%、被申诉申请再审率0.18%,均远低于同期全省法院诉讼案件相关指标值,阅核制的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二是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编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讲义》,强化法律理解适用,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常态化分析研判案件审理质量、效率和效果相关数据,为落实监督指导提供支撑。发布“全省法院发回重审后续案件上诉率、指令(定)再审后续案件维持率的情况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推动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成效明显。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和专项督查未整改到位案件发函督办,限期结案。限期内不能结案的,如确有客观原因,要求逐案说明。同时,下发《关于开展清理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将全省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单等随方案下发,要求狠抓清理、坚决整改。巡视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已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363件,对其余长期未结案件均已逐案开展督办。

  五、胜诉方诉讼费依法依规及时退还。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诉讼费收执退管理的实施意见》,设立诉讼费自动退付机制,明确要求执收法院应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5日内办理退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退费。二是开展集中退付活动。2024年以来共计退费1.9亿元。同时,着手对全省法院涉及银行机构胜诉案件已提交退费申请但尚未退还的诉讼费开展集中退付。三是严格执行诉讼费应减则减规定。对于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符合减交条件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六、涉案物品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研究制订“涉案物品的管理办法”,明确涉案物品移交、保管、出库、处置等内控程序。加紧开发“涉案物品管理平台”,确保台账清晰、信息准确、提醒及时。组织全省法院对涉案物品进行全面清理,对2023年以来的涉案物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共涉及涉案物品1.7万余件,目前已依法依规处置其中的1.2万件。

  七、“案多人少”矛盾有效缓解。一是压实诉源治理责任。将诉源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二是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员额需求评估测算机制,创新员额动态调整方式,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员额周转制度,截至目前共使用周转员额56名。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争取项目经费支持,简化审批环节、流程,推动出台各部门数据共享标准,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四是加强院校交流合作。研究制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实习法官助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全省法院实习法官助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截至5月13日,全省法院在收案总数同比增长的情况下,结案率同比上升7%。

  下一步,省法院将在持续抓好现有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推出“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十项举措,真正做到把巡视指出的问题整改转化为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四个严禁”全力解决“立案难”

  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应予立案,诉前调解需发放征求意见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严禁发号拖延立案,严禁限号限制立案,严禁以调代立、久调不立,严禁增设立案门槛。省法院设立解决“立案难”问题投诉举报热线(0731-12368-1)。一经查实存在违反“四个严禁”情形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每月通报全省各地“立案难”投诉处理情况。

  二、“两项承诺”全力解决“执行难”

  湖南法院向社会承诺:执行案件立案后,必须首先开展线上财产“五查”(查银行存款、查不动产、查车辆、查工商登记、查证券)。无法定事由的,执行案款到账后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如违反以上两项承诺,可向省法院及各中院执行局监督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三、诉讼费“主动退”,当事人“少跑腿”

  当事人在立案环节按规定缴纳诉讼费,并填写《诉讼费退付方式选择表》,如当事人选择“由法院自动退付”的,在胜诉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自动退付诉讼费。

  四、分类施策推进“有信必复”

  安排专人对信访件全部进行登记,分类建立信访案件台账并分配到相关部门核查办理:对于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失职行为的来信来访,转送至纪检监察部门办理;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或裁判生效后六个月后的来信来访,移交相关业务庭室办理答复;对于符合再审条件或其他信访事项,由立案信访部门办理。对于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所有信访件,一律由专人包案,一律和信访人见面,一律参照诉讼案件办理,确保每件信访案件都能做到归口管理、跟踪督办、限期结案。对信访件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却未依法研究解决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多措并举降低行政案件上诉率和申诉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推动更多建立由党委政法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鼓励行政机关先行化解、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加强对常见多发行政争议的梳理分析,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积极推动将行政机关履行判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万人行政案件成讼率、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情况纳入平安湖南、法治湖南考核体系。

  六、层层压实责任防止程序空转

  全面落实“阅核制”,强化院庭长把关,严格“三个规定”实施和责任追究,突出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裁定再审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关键指标分析运用,防止程序空转和案件衍生。

  七、科技赋能涉案物品管理

  信息部门启动建设“涉案物品管理平台”,由涉案物品管理部门对积存涉案物品集中清理,明确其案号,与新接收的涉案物品一起,拍照存档,建立台账,使审判案件与涉案财物一一对应、涉案物品与存物货架一一对应、电子账单与台账记载一一对应,确保台账清晰、信息准确、提醒及时。

  八、挂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省法院对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各中院对一年以上未满三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变更为专人直接承办。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常态化通报。对落实不力、清理积案效果不明显或边清边积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院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破解“案多人少”困局

  坚持强基导向,建立健全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员额精准化调整配备机制,推动实现员额资源效用最大化。深化员额周转使用制度,充分调动全省法院现有资源,盘活员额空缺存量、因地制宜地应对人案矛盾。健全中基层法院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在精准评估基础上,建立中基层法院核定员额数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优化司法辅助人员配置,最大程度地提高办案效率。

  十、加强关联案件检索防范虚假诉讼

  对登记立案的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离婚纠纷涉及财产分割、房屋买卖等虚假诉讼高发易发案件,通过检索当事人关联案件信息等方式,最大限度防范当事人重复起诉、为规避债务利用不同法院管辖的盲点的虚假诉讼发生。

  我通报的就是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0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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