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三结合”激发村(居)法律顾问作用

时间:2024-06-14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马鞍山市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方式,夯实法律服务平台,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550个村(居)100%配备法律顾问,不断激发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今年以来,共提供现场服务3500余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近610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件次。

  供需结合,优化服务方式。推行“组团+点单”式服务,在花山区专门组建村(居)法律顾问团,遴选46名专业律师为顾问团成员,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实行点单式服务,由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需要法律服务的村(居)对接法律顾问,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在和县整合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组成“智囊团”,形成以村(居)法律顾问为主体,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辅助的“1+X”法律服务模式。推行“村居管家+家庭律师”式服务,雨山区结合“村居大管家”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统一为辖区所有的村居选聘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到村(居)服务网格,快速解决群众法律问题。同时,推行“家庭律师”签约服务活动,组织法援律师、社区律师、村法律顾问与困难家庭签订《雨山区家庭律师签约服务协议书》,为辖区签约的经济困难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家庭法律事务建议、法律文书审查等10项免费法律服务。

  党群结合,实化参与平台。搭建党员律师志愿服务基层平台,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律师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建立带头示范机制、沟通反馈机制、奖励激励机制,明确每名党员律师根据村(居)实际需要,开展志愿服务,要求其每年参加村(居)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服务时长累计6小时以上。搭建女律师结对村公益服务平台,市司法局会同市妇联印发《关于开展百名女律师进百村——“双百”结对活动的通知》,组织100名女律师结对100个行政村,签订结对协议,结对律师按“群众所需”原则,开展结对活动,为结对村提供包括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干部与村民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统分结合,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市级层面政策支持与指导,市财政部门印发《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将“法律顾问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召开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召集各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就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问题,面对面座谈交流,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加快完成法律顾问经费预算。加强县乡村三级工作资金保障,村(居)法律顾问费用由县、乡级财政保障或通过村(居)自筹经费解决。如雨山区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花山区、博望区统一聘请村(社区)法律顾问,并由区财政统一保障工作经费;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纳入管委会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350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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