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开展法治领域“七大攻坚行动”护航“百千万工程”

时间:2024-06-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2024年韶关市法治领域重点任务攻坚行动方案》,聚焦“百千万工程”这一头号工程,拿出硬招实招,通过“七大攻坚行动”,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建法治工作新格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百千万工程”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攻坚提升行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韶关市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司法局立法科负责人介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攻坚提升行动,旨在构建工作制度健全、业务办理规范、监督管理有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体系。司法行政部门将每季度督查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对共性问题和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发布规范。

  韶关市先后出台了《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评估与清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攻坚提升行动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韶关市把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攻坚行动提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广使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每月发布平台推广应用专报,每季度进行通报,推动行政执法网上全过程流转,以信息化手段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市建立了行政执法领域明察暗访制度和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明察暗访,强力整治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韶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说。

  政务公开攻坚提升行动

  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攻坚行动提出,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每周监测、每月检查复核、每季检查通报等常态化监督提醒,检查通报情况纳入年终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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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建成了规范权威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实现市政府公报电子版在‘韶关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同步发布,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拓宽政府公报查阅渠道。”韶关市政府办相关科室负责人说。

  据悉,韶关市2023年公开发布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106765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8720项,行政强制处理决定826项,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40宗,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信用数据归集质量攻坚提升行动

  为打破数据资源“孤岛”,促进信用数据共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该方案提出,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强“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每周开展调度抽查、每月一次集中通报,着力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扎实做好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工作。

  “我市将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纳入‘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指标,对导致迟报、瞒报、错报等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力争‘双公示’数据总体达标率达到100%。”韶关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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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韶关市积极推动创建省信用示范县,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59个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制定“信易+”守信激励政策,推广“信易游”“信易+消费”等20个领域的应用,致力打造专项领域信用建设的特色亮点。目前,韶关市已有5个县(市、区)的建设省信用县工作方案通过省发改委备案。

  政务诚信建设攻坚提升行动

  诚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和重要保障。该方案提出,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采购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

  “我市不断拓展优化诚信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行‘容缺后补’‘承诺准营’‘承诺审批’等业务办理模式,进一步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壁垒,构建与大湾区接轨的营商环境。”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攻坚提升行动

  行政复议制度是“民告官”的重要救济制度之一,也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重要监督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方案提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每季度通报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确保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9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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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申请市域通办,即群众在我市辖区内申请行政复议事项且该事项属于我市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我市任一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把更多的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环节。2023年我市首次行政复议案件收案数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韶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科负责人说。

  据悉,韶关市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诉前联动化解机制,组建了全市行政争议诉前联调工作调解员人才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第一季度,韶关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为25.6%。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行动

  

  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我国的普法责任由最初的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承担,逐渐演变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由单一部门“独唱”变为各执法部门“合唱”。攻坚行动提出,对评议对象近三年的普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分为部署安排、自查自评、媒体公示、社会评议、实地考察、现场评议和互评等环节。现场评议和互评环节以电视节目现场直播或录播的方式开展,采取“履职汇报+现场展示+现场评议+总结点评”的模式进行,增强履职报告评议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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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我市开展履职评议活动以来,有44个市直和中省驻韶国家机关接受评议,全市10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展评议活动,市、县两级共有375个国家机关接受了履职评议,各单位参与普法宣传的主动性和接受评议监督的自觉性明显提升,普法效果比较突出。比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说法’+普法电视节目》、南雄市司法局《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普法宣传等获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和优秀普法工作项目。”韶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介绍。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38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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