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吧! 构建“五牢记 五融合”实施体系 看黑龙江高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生动实践

时间:2024-06-13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3年以来,黑龙江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近日,省委《奋斗》杂志刊发19篇稿件,全方位报道新时代新征程中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实践。今日,持续关注“奋斗吧!”专栏之二,看黑龙江高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生动实践

      构建“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

      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黑龙江高院直属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政治统领作用,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着眼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意见(试行)》,构建了“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施体系,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工作思路、举措和目标任务的与时俱进、相互促进。2023年,有41项工作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工作做法先后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7次。

      一、强化政治统领,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理念上的统合

      一是确立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构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形成党性自觉,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全省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明确基本原则。具体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政治统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人民至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真正把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落实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政治上审视、分析法院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坚持守正创新,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方法和载体;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实现理念上统合、程序上链接、机制上贯通。

      三是把握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五个关系”:即把握好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充分认清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把握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自觉将党规党纪的严格要求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把握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以德促法、以法立德,从更深层面推动实现少讼无讼;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不能脱离公正片面追求效率,也不能罔顾效率造成“迟来的正义”;把握好天理国法人情的关系,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四是构建融合体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即牢记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政治引领,推动政治机关与审判机关深度融合;牢记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深度融合;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动政治功能和审判功能深度融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强化“三个素质”一体融合建设,推动党员身份与审判员身份深度融合;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与审判组织的深度融合。

      二、细化完善措施,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程序上的链接

      一是规范组织融合。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与审判组织的深度融合。打造“五合一”工作室,即党建工作室、政务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廉政监督室和案件合议室,营造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氛围。建立“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员形象亮在岗上、业绩体现在办案上”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制,以党组织对审判组织的全覆盖,确保干警牢记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规范主体融合。突出政治引领,推动政治机关主体与审判机关主体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院党组会议学习“第一议题”126个,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定期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组织全员“政治大轮训”,使干警深刻认识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审判工作政治属性的把握,养成时时处处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的自觉,确保干警牢记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

      三是规范身份融合。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一体融合建设,推动党员身份与审判员身份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从严从实抓好“三个规定”信息填报。以“党旗红·法徽红”品牌创建强化干警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在干警办公室摆放共产党员桌牌,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共产党员先锋岗,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忆成长、感党恩,让干警时刻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

      四是规范责任融合。围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深度融合。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确保各类人员、审判组织在诉讼执行活动的各环节、各岗位履责有据、行权有度。建立院庭长列席合议庭制度,对审判理念、审判思路、审理方向进行监督。建立院庭长阅核机制和办案通报机制,阅核除“四类案件”之外的案件,定期公开通报办案数量、类型、质效等情况,确保干警牢记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

      五是规范功能融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政治功能与审判功能深度融合。坚持服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和把握,始终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司法为民,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抓实“有信必复”工作,严格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质性进展,做实家门口的群众工作,用司法为民的实践锤炼党性、用司法为民的效果检验党性,确保干警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三、坚持统筹推进,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上的贯通

      一是建立党建与业务一体部署机制。省法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狠抓推进落实和指导监督,确保分管部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取得实效。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内设部门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推动本部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分别制定长效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常态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党建与业务一体推进机制。聚焦整体系统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院机关各部门将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全面承接具体任务,细化落实“五牢记、五融合”工作方案、研提落实措施,全面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形成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各项制度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党建与业务一体督察机制。常态化开展“龙法督察面对面”,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内容,通过会前“聚焦式”选题程序、视频“面对面”问询程序、实地“点对点”督察程序,一体化查纠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促进三级法院一体化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四是建立党建与业务一体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范围全覆盖、上下一体贯通的考核评价体系,以“一院双考”“一庭双考”“一人双考”为抓手,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聚焦党建与业务融合、统一,厘清评价目标、健全评价内容、创新评价方法、优化考评体系,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效能提升,真正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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