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1-03-01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月8日,池州市政府办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池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市委书记方正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最大限度利民便民。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2月底前制定本地本部门细化方案,3月底前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4月底前编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承诺书等格式文本并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查阅,5月底前建立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6月底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并开展督促检查。
方案明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方案对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在推行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进行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qmyfzs/55570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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