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一定要加上这句话
时间:2024-06-2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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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和解协议时,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款。很多法律人士一看就知道答案了,但大多数人往往还是容易忽视。
今天,小政想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强调这个条款的重要性。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发生争议。由于工程进度延期、质量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决定通过和解来解决问题。
在和解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质量的修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
然而,在协议签署后不久,乙公司却突然向甲公司提出,要求支付额外的违约金。乙公司认为,虽然和解协议中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但并没有明确提及违约金的问题。因此,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仍应支付违约金。
当甲公司拿到这份和解协议时,他们发现确实存在漏洞。协议中虽然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但却没有明确约定一旦协议签署并履行完毕后,双方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都将消灭,纠纷就此了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甲公司不得不再次与乙公司进行协商。他们指出,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这一关键条款,那么就无法确保双方之间的纠纷能够彻底了结。经过多次沟通,乙公司最终同意在协议中补充这一条款。
通过案例,大家也应该知道这项条款是什么了吧。我们在撰写和解协议时,需要包含这样一个关键条款:“本协议签署并依约履行完毕后,双方一切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这个条款能够确保双方在协议签署后不再就同一事项产生争议或纠纷,从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协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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