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三举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4-07-01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铜官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机关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加强机制建设,落实案件审理调查,努力提升行政复议效率。

  运用“枫桥经验”,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主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调解手段切实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创造相对人和行政部门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和当面化解的条件,积极运用协调、调解、和解等方式,注重将矛盾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增强了行政相对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繁简分流”,促进行政争议及时处理。通过优化办案流程,将案件按照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实行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严格落实听证制度,通过开展听证,进一步明晰争议焦点,确保行政争议的及时解决和公正审理,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推行“开门办案”,促进行政争议透明办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当面、电话、邮寄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诉求。通过现场调查取证,进一步了解案情,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积极运用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417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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