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铁中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这田里玉米一个个长得可真好!每棵都结了丰硕饱满的玉米棒子!”“有了这些就放心了,可以看出被破坏的土地已经恢复种植条件,生态恢复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7月4日,西铁中院联合陕西铁检分院对西安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判决履行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走访,确保破坏耕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20年12月,西安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蓝田县某镇的集体土地26.32亩动工建设项目部,并对周围进行硬化,致使农用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生态系统生产力大幅降低,固碳释氧能力被破坏,生态服务功能受到损害,侵害了国家土地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起诉人陕西铁检分院请求西安某公司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土地修复费等共计81万余元。本案审理过程中,西安某公司表示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经西铁中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西安某公司承担破坏农用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土地修复费共计76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调解书生效后,西安某公司将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土地修复费等费用缴纳至法院。
目前案发地受损害耕地现状如何,土地修复费用将如何使用?7月4日,西铁中院、陕西铁检分院共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西安某公司对土地修复情况的汇报,并赴耕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目前西安某公司破坏的耕地上已种植玉米且长势良好,受损耕地已恢复种植条件。该公司表示,已深刻吸取了破坏耕地案件的教训,认识到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性,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由于土地目前处于变更土地性质的过程中,西铁法检两院对于土地修复费等费用的使用,将根据土地性质进一步跟踪,确保土地修复资金使用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守住耕地红线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作为陕西最早探索环资审判专门化建设的法院之一,西铁中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常态化开展环资案件诉讼执行“回头看”工作,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司法之力护航陕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7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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