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加快建设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7月9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深圳召开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笔者从会上了解到,广东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照“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加快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治人才优势,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
省委依法治省办主要负责人介绍,去年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立足广东、放眼世界,在“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上凝心聚力,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
——统筹协调更加有力。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有力统筹下,组建省涉外法治工作专班,成立广东涉外法治促进中心,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涉外法治工作“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平急结合、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工作布局更加完善。高质量立法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涉外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涉外仲裁、商事调解、公证等影响力日益增强,探索建立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外国限制措施工作机制,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加快发展。
——融合发展更加深入。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取得新突破,大湾区律师内地执业试点顺利延长,粤港澳三地在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法治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达成系列共识,立足湾区、面向世界的涉外法律服务高地逐渐成型。
——人才队伍更加集聚。涉外人才培养、引进、集聚、使用机制不断健全,三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加快建设,粤港澳法官双向交流持续深入,全省国际商事仲裁人才引进成果喜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助力法律服务“软联通”,全国首批合规培训基地已培训1000余名企业合规师人才。
——交流合作更加广泛。会同新疆举办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加强同港澳特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紧密联系、协同配合,强化与相关国际组织、国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驻外企业等合作交流。
加快建设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人才是关键。今年的会议明确把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作为会议主题,把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推动各地各部门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建设。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周期长、领域宽、成本高的系统性育人工程。会议提出,建强高校主阵地,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体系,健全教学和教材体系,改进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增开国际法核心课程,增强国内法和国际法教育的协调性。深化高校与涉外实务部门协同培育机制,建好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深化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融合发展。积极与国外和港澳高水平大学、国际组织和境外机构交流合作等举措。
让涉外法治人才“活水”竞相涌流,必须加大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引进力度。会议强调,依托重点项目、重要平台载体,围绕国际贸易争端、跨境投资并购、涉外知识产权、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等领域,加快引进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着力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引导涉外法治人才向国际贸易、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重点领域流动等。
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价值。会议提出要深入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稳步推进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在前海实施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等试点,推进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支持广州、深圳加快培育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探索全球引智等。
激活涉外法治人才的“一池春水”,还要实施激励保障工程。省委依法治省办主要负责人指出,要推动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鼓励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激活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潜力。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53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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