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办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
7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在广州联合举办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广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培训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衔接,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审判合法性审查的专业优势,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培训指出,加强新时代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深入践行“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
培训强调,要提升府院联动水平,构建执法司法贯通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实做细常态化协调沟通,推进信息化平台连接实现数据共享,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个案办理与源头治理相统一,以实质解纷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导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的标准、程序、方式和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真正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先防先治”。要创新培训机制,打通交流壁垒、整合人才资源,聚焦突出问题、共性难题,共同开展调研、组织同堂培训、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实现执法、复议、司法人员业务能力共同提升,推动执法、司法法律适用统一。
着眼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近年来广东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等意见,共同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5365件,在上一年度已下降6.5%的基础上又下降1.3%,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万人次,同比增长超10%。三年来,全省有11.5万件行政争议首选行政复议解决,复议后再起诉率约20%,八成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据悉,此次培训班为期4天,课程既有行政法与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行政协议行政性及司法审查等法律法规知识,又有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建设用地审批、工伤保险实务等司法执法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解读。
开班式由广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清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出席,来自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共232人参训。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53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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