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的下属机构

时间:2024-07-19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浙江省司法厅的下属机构(或称内设机构)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各自负责不同的领域和职责。以下是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的一些主要下属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司法厅的日常办公事务,包括文件流转、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

·政治部(警务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警务管理工作。

二、法治建设与监督部门

·法治调研处:负责法治建设方面的调研工作,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数据依据。

·法治督察处(法规处):负责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答复。

·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核和备案等立法工作。

三、执法与监督部门

·执法综合处、执法协调处、执法平台处、执法监督处:这些部门与执法工作紧密相关,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指导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四、复议与应诉部门

·复议综合处、复议审理处、应诉协调处:这些部门负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代表省政府出庭应诉,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法律服务与宣传部门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处:负责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等。

六、其他重要部门

·信息技术处: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维护等。

·装备财务保障处: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浙江省司法厅还可能设有其他下属机构,如组织教育处、审计处、人事警务处等,以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这些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职责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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