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的执法范围
山东省司法厅的执法范围广泛,主要围绕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展开。以下是对其执法范围的具体归纳:
一、立法工作
·统筹规划立法:承担统筹规划全省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起草与审查: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并承担审查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责任。
·立法解释与评估:承办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清理与编纂:承办清理、编纂省政府规章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
二、法治政府建设
·指导与监督:指导、监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裁决:负责省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行政执法
·综合协调:负责综合协调全省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监督:负责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四、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宣传: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依法治理:指导全省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调解与陪审:指导全省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行业监督:指导、监督全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培训
·考试组织: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入职培训:负责全省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七、社区矫正与戒毒管理
·社区矫正:指导、监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
·戒毒管理: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八、其他职责
·警务管理: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社会组织党建:负责协同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管理省监狱局:作为司法厅的重要职责之一,管理省监狱局的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山东省司法厅的执法范围涵盖了立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法治社会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培训、社区矫正与戒毒管理等多个方面,是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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