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依法判决解“薪”愁,98位农民工吃上“定薪丸”
时间:2024-08-01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此,我特地向贵院及所有参与此案办理的工作人员表示由衷地感谢。是他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解决了长期以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切实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7月26日上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十余名民工代表邀请西海都市报的记者一同来到城中区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并现场朗读了感谢信,这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的高度赞扬。
2018年3月,被告公司承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重金属污染物处置项目,原告方与被告公司签订《机械劳务合作协议》后,开始筹备前期资金,组织98位民工及施工器械前往和田县准备开展施工。但因政策原因,该项目最终未能实际实施,导致窝工损失,项目窝工补偿事宜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公司获得全额窝工损失赔偿,受偿后被告公司却拒绝向原告方履行赔付义务,造成98位民工未能获得任何补偿,原告方投入的大量待工成本及机械维护费用也损失巨大。城中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庭前悉心劝说民工稳定情绪,恳切承诺将秉持公正判决的态度,主动联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了解关联案件审理情况,通过时间脉络、支出性质、出账凭据多方面查证核实原告账目,比对、确认与关联案件的账目印证关系,在扎实、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确定了原告方应受偿的窝工损失。
该案是城中区人民法院众多涉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的一例典型案件,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尽心履职的高度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城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以一份份承载公平正义的判决,让司法有信,让人民有感!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47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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