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协同共建、花式普法 门头沟法院为百花山生态环境保护再添一份法治保障

时间:2024-08-05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现在开庭!”

  8月1日下午,在云海翻腾、奇峰连绵的百花山脚下,随着法槌落下,一桩非法狩猎案件正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庭审理,10名人大代表,50余名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周边村居群众现场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禁猎区采用粘网、诱鸟、拍笼等禁用工具捕猎黄腹山雀、红胁蓝尾鸲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庭审结束后,门头沟法院与百花山管理处签订《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北京高院民一庭法官张济坤,门头沟法院副院长谢耀宗,清水镇党组书记、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书记杨雪飞和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杨宏共同为“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揭牌。

  据了解,《协议》旨在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将从加强生物多样性法治化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供给、强化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加强恢复性司法创新合作等方面为百花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们将持续探索推进‘巡回审判+协同保护基地’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模式,强化府院联动,共同打造生物安全司法执法保护、政策制定、技术支撑、生态修复、信息共享、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领域的多元合作平台。”谢耀宗向记者介绍到。

  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主审法官马婧怡通过刚刚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为现场学生、群众列举了近些年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重点讲授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倡导大家提高法治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努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增一份力。

  “我这是森林白细胞,专门帮咱门头沟的绿水青山杀细菌的……”三位干警表演的普法评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现场法治氛围再度拉满。

  他们将非法采矿、非法排污、非法捕猎等真实案例改编进评书,用通俗幽默的话语把难懂的法言法语变为引人入胜的剧情,逗得台下群众哈哈大笑。

  “坐堂断案都是电视上看的,现实中看法官断案还是第一次。巡回审判真不赖!”

  “我也喜欢鸟,以前真不知道这些鸟都是保护动物,以后还真得留心。”

  “感觉法院很接地气,这种来山里、来村里的活动可以多安排些。”

  现场群众用此起彼伏的掌声为此次活动点赞。

  最后,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详细介绍了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生动多样性的特点和情况,重点讲解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呼吁大家携手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32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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