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创佳绩 重整行装再出发

时间:2021-03-0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包头市昆都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全国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昆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昆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荣获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先进集体;2020年11月,包头市昆都仑区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法者,治之端也”。包头市昆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造“一个中心,三大庭室,五个功能室”,为法治工作开展提供办公场地保障。开展行政审批改革,编制“昆区本级依申请权利事项精简工作梳理表”,对申请权利事项全面精简,平均精简32.9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引入企业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和“最多跑一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避免多头执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制定惠企优惠政策、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企业派出驻企联络员、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等方式,有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成“1+8”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购买服务引进律师定期坐班值班,购买法律智能机器人实现“智能律师”入驻,建立1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在街镇、嘎查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实现“一村一居一律师”目标。

  

  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

  

  法律智能机器人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在行政复议庭开展复议听证

  

  昆都仑区司法局信息化指挥中心

  在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出台《昆都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义及制定、备案程序;制定昆区规范性文件预出台目录,对规范性文件出台提前介入,有效监管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较往年有所增长。结合昆区实际,出台《昆都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实施细则》等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集体讨论,向人大汇报,由区委审定后作出决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区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6个律所19个律师,对口服务区委各常委及政府各区长,实现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提升昆区依法行政水平。

  为扎实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先后出台《昆都仑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昆都仑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科学细化行政执法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循的程序。大力推行“先服务,后执法”,昆区应急管理局率先实行“721”工作法,谨慎开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更加柔性化。建立规范执法流程,使用规范执法文书,为重点执法部门配发法务通及执法记录仪,推行“教科书式执法”。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建成自治区首家“东友谊22社区法治体验馆”等12个法治文化阵地,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各种法律法规,形象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投入1200余万元建成内蒙古首家法治公园,运用园内法治十二景观,将法治精神贯穿其中。

  

  包头法治公园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以“法律八进”为切入点,推进扫黑除恶、生态环保、法治政府创建等领域法治宣传。开通“昆区12348”、“法治昆区”公众号,拍摄法治微电影《温馨司法 情铸和谐》等11部法治文艺作品,开设“徐娜说法”平台,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创新普法新方式,“人民调解超市”等2个专题片入选“小司说法”栏目;每年开展法治乌兰牧骑文艺汇演,原创法治小品《家长里短话和谐》深入村居巡演20场。

  

  小品《家长里短话和谐》巡演

  

  徐娜说法工作室录制节目

  接下来的工作中,昆区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昆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1/01/22/115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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