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
贵州省司法厅作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涵盖了法治建设、立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贵州省司法厅主要职责的详细归纳:
一、全面依法治省与法治建设
·政策研究与规划: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贵州省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并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省政府各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立法工作
·立法规划与计划: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并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法规规章起草与审查: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并负责立法协调。
·立法后评估与规章管理: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并承办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
三、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法律援助: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狱与戒毒管理
·监狱工作: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
·戒毒管理: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支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五、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
·行政复议与应诉: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省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其他职责
·法治社会建设: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队伍建设与警务管理: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财务与装备管理: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其他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所述,贵州省司法厅在全面依法治省、立法工作、法律服务、监狱戒毒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贵州省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维权内参【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招聘法制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1、010-53382908、010-562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