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2024-08-26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pfxc/flcs/202408/t20240826_123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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