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的职责范围
青海省司法厅作为青海省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其职责范围广泛且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政策研究与规划: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立法工作: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相关立法协调、解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指导与监督: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复议与应诉: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宣传与教育: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人民参与与法治促进: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法律服务与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五、司法行政管理
·监狱与社区矫正: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戒毒场所管理: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队伍建设与警务管理: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六、其他职责
·内部管理: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所述,青海省司法厅在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律服务与保障以及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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