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简介
时间:2024-10-1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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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山西省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该法院成立于1954年9月,前身可追溯到1949年9月20日成立的山西省人民法院,现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多个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审判业务机构,以及办公室、政治部、行政装备处等行政机构,并设有法官培训学院等下属事业单位。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法院完善的组织体系,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仅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还受理并审理下级法院裁判上诉的案件和抗诉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同时,该法院还依法审判减刑、假释案件,受理并决定国家赔偿案件,并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协调。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近年来,该法院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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