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跨区域协作 共识共护供港蔬菜基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4-10-1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前往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部分基层检察院,围绕加强几地赴吴忠供港蔬菜基地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并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来吴供港蔬菜基地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明确了跨区域检察协作目标任务,就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协作、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协作、多元综合救助协作、跨区域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办理协作、跨区域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跨区域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协作、涉检信访申诉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法治教育资源共享、日常联络协作等12个方面内容达成共识,以高质效跨区域联动,全方位筑牢来吴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屏障。
《协议》聚焦来吴供港蔬菜基地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共同搭建法治宣传互联互学互通互助平台,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共同研讨跨区域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推动形成跨区域未成年人检察社会调查、观护帮教、临界预防、家庭教育、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法治教育等一体化协作工作格局。
《协议》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明确在办理涉来吴供港蔬菜基地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案件时,及时通报重大敏感案事件工作情况,合力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加强两地检察机关数字未检工作协作,为供港蔬菜基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下一步,吴忠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多地检察机关跨区域检察协作,密切联络,深度协作,促推形成优势互补、业务互助、资源共享、能力互生的良好协作格局,共同守护供港蔬菜基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9/t20240927_927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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