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以高质量执法协调监督提升市域治理水平

时间:2024-10-11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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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承接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挂牌全覆盖,有效提升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中立性,疏通企业群众和行政执法部门关心的执法症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法治日报通讯员 杨 沁

  “楼上乱装修,以后我家万一漏水了怎么办?”“小区楼下的海鲜酒楼油烟污染严重,到底要找执法还是环保部门管?”“我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整改完毕后如何信用修复?”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关系着企业、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能够直观展现一个城市的治理水平。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承接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挂牌全覆盖,有效提升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中立性,疏通企业群众和行政执法部门关心的执法症结。

  多途径延伸执法监督触角

  近日,市民李先生到温州市乐清市东山南社区执法监督联系点寻求帮助。李先生反映住在他家楼上的邻居董某在装修过程中,将原本没有接通上下水且没有做好防水的房间改成卫生间,存在极大的漏水渗水隐患,影响李先生正常生活。

  乐清市东山南社区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人员立即联合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察并结合乐清市住建局提供的资料,执法人员发现董某将无水房间改为卫生间,并且已安装好蓄水池以及地下水管。执法人员当场向董某指出上述问题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导董某采取有效措施将改变的房屋结构恢复原状。“太好了,政府出面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我的房子不再有漏水隐患,也不用担心自己协调损害邻里关系!”李先生高兴地说。

  近年来,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多途径延伸执法监督触角,在全市148个司法所增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室,在小微企业园区、居民委员会等地设立113家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广泛收集群众生活、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执法监督线索。

  此外,温州市司法局还会同信访部门将12345政务热线受理的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举报引流至执法监督渠道处理。今年以来,全市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共计123次,实际解决问题135个,推动行政机关执法理念转变、持续规范执法方式、收获了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市民广泛好评与赞誉。

  推动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化

  “楼下的海鲜酒楼开张后,我们这一幢的住户都不敢开窗,一开窗家里都是黏糊糊的。”“执法局说这个酒楼已经安装油烟处理设备并正常使用,其余不是他们的监管范畴。环保部门说区政府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确定餐饮油烟监管部门为综合执法局,我们到底该找哪个部门处理?”温州市鹿城区某小区业主群里,业主们对小区楼下酒楼油烟排放问题正展开激烈的讨论。

  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温州综合执法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餐饮服务业执法事项职责划分产生一定程度意见分歧。为此,温州市司法局多次召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专题研究餐饮服务业执法事项职责划分问题,并向上级立法部门咨询专业意见。最终,鹿城区综合执法局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了这个职责争议难题。

  这是温州市司法局牵头推动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化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温州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结果、非现场执法监控设备设置点等执法信息公示36200条,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可视化,执法结果可预期。温州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表示,“针对疑难复杂执法案件,我们还全省首创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机制,有效解决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避免执法部门相互推诿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多举措优化行政执法方式

  为防止“以罚代管”“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等现象的发生。温州市司法局在全市牵头收集、梳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制定重点产业和专项行政合规指引、涉企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指导目录。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亮码检查”,主动亮出电子行政执法证和行政行为码,表明执法资格、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在行政处罚时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

  “过去我们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就是认罚。不清楚怎么整改、怎么修复企业信用。现在的‘三书同达’,能告诉我们具体整改要求、信用修复流程,看着明明白白,改得心服口服,不用再为信用污点的事头疼了。”不久前,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辖区某违法经营户送达了“三书同达”文书包。该经营户负责人认为此举可以“帮助企业走得更长远”。

  龙湾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执法部门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没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个别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后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违法预防能力未提升、再次违法可能性未降低等客观问题。还有部分企业对行政处罚后的信用问题不知情,等参加公开招投标时才发觉信用需要修复,痛失公平竞争机会。改革后的“三书同达”更加全面、更具温情,能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守法。

  近年来,温州市司法局持续推动行政执法理念革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首创的“涉企首违免罚”被吸收进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三书同达”制度在全省推广,极大程度激发了市场主体经济活力,成功打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温州市涉执法类投诉举报占比从17.4%下降至8.9%,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满意度提升至97.6%。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409/t20240927_506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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