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简介

时间:2024-10-2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贵州省的国家审判机关,成立于1950年7月,并于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贵州省的最高审判机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监督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和第二审案件,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以及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等。此外,它还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答复下级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问题的请示,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过程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注重数字技术的应用,建成了贵州法院数字中心,以数据赋能审判管理、提升审判服务、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该数字中心为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政务提供支撑,将有力推动审判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履行职责,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它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官和其他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全省法院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维权内参【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招聘法制宣传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1、010-53382908、010-56212745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