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体化”激活检察侦查工作发展新动能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侦查工作“三个重要”的职能定位,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抓住“质量、规范、安全”毫不放松,立足宜昌小院多、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三个“一体化”,充分激活检察侦查工作发展新动能。
组织指挥一体化
发挥市级院在侦查指挥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作用,构建纵向联动、横向融合的侦查组织指挥一体化格局。
一是持续完善组织架构。打造“一把手”工程,强化统一协调作战能力,成立全市检察侦查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指挥部署,完成以省级院为主导、市级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侦查部门担负主责、相关内设机构协作配合的系统性组织构建。
二是纵深推进内部协作。完善责任激励机制,推动侦查理念从部门性向整体性转变。持续深化“自行补充侦查+检察侦查”“派驻+巡回+侦查”“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数字检察”“捕诉引导侦查”等机制,把强化一体履职、融合履职、同步履职贯穿于线索发现研判、立案前评估、适时介入、侦结前共同研判、跟进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等案件办理全流程,实现有罪判决率100%,办理的两件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侦查案例库。
三是一体谋划人才培养。科学统筹使用侦查骨干人才和系统培养后备人才,形成上下一体、内部协调、同向发力的侦查人才培育体系。打造精英化、多元化队伍,着力培育侦查新兵,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检察侦查人才库,组建检察侦查与“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立体式、多层面、复合型检察侦查办案团队,实现优势互补。
线索管理一体化
完善检察侦查线索一体化管理机制,让法律监督成为查办案件的源头活水。
一是“一案多办”的线索发现机制。深化运用“审查思维+侦查思维”,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线索,与侦查部门会商研判,对具有可查性的线索,按照规定移送,侦查部门及时反馈线索查办情况,通过“内部整合、一案多办”,提升线索发现几率和转化成案效率。
二是“层层递进”的线索研判机制。建立检察长统一领导下的线索甄别评估机制,构建检察侦查和关联性“前案”一体查处、层层递进的监督闭环。检察官对线索分析研判,提出初步意见层报领导决定;侦查部门接收线索后,由线索管理员层报检察长,检察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集中研判,形成一致意见后分类处置。
三是“动静结合”的线索管理机制。市院统一管理全市检察侦查线索,各院均明确一名线索管理员,负责线索归口受理、分类整理、集中管理,做到线索专人专管、集体研判、动态评估,采取长期研判、定期清理、立即办理、存查关注等不同处置方式,“扩充、盘活”线索信息量,提高线索成案率。
案件侦办一体化
发挥市级院办案主体作用,既当好“主力军”,又当好“指挥员”。
一是改进办案模式,凝聚战斗合力。采取“市院主导、基层院参与,市院指导、基层院承办”的侦查办案模式,把院小人少的劣势转化为“一盘棋”的亮点特色。一方面,发挥好市院侦办案件主体作用,统一指挥、调用全市干警集中办理大要案。另一方面,发挥基层院监督“前哨”作用,既积极挖掘发现线索,又当好“战斗员”,完成调查核实工作。通过统分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强大合力。
二是优化机制方法,激活内生动力。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形成“分兵进击、滚动发现、集体评估、集中突破”的案件侦办一体化机制。今年办理的朱某等6人徇私枉法窝案,采用侦办一体化模式,迅速集结侦查队伍、分兵出击调查核实、滚动发现窝案证据、集体研判集中突破,最终该案6人均被判处实刑。
三是强化质量引领,筑牢办案安全。严格规范侦查行为,严守办案安全底线,制定系统化、个性化侦查方案和安全预案,做到全面细致、应查尽查。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意识,针对全市“一人队”多的特点,整合全市法警力量,实行统一调警、统一用警,把办案安全贯穿办案全过程。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10/t20241022_669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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