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法对象

时间:2024-10-2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法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涉及各类案件的当事人:这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终审法院,负责审理这些案件的上诉或抗诉,并作出最终裁判。

2、被执行人:对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在刑事审判中,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重大、复杂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审判,并依法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法对象广泛,涵盖了涉及各类案件的当事人、被执行人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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