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兴化市政协联谊会法制群团组调研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
时间:2024-11-11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11月6日下午,兴化市政协副主席、政协联谊会会长刘忠带领联谊会法制群团组一行走进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开展调研活动,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开勇陪同。
在里下河环资法庭第三审判法庭,刘忠一行旁听了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刑事案件庭审。被告人李某某于2023年8月(禁猎期),以食用为目的,采用将呋喃丹拌入小麦撒在地面的方法毒捕珠颈斑鸠、山斑鸠、白鹳鸽等野生鸟类399只,其中371只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程序,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高效严谨。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兴化法院要以新设立的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延伸绿色司法服务触角,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创新工作形式,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更多的老百姓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庭后,刘忠副主席对法庭干警提出殷切希望。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徐开勇详细介绍了里下河环资法庭成立背景及当前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委员、会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环资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兴化法院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和优化环资审判特色,积极主动推进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深化区域协同治理,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多形式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活动中,刘忠副主席一行还观看了里下河环资法庭宣传展板及《护航里下河 建美大公园》主题宣传视频。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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