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时间:2024-11-15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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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职责就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把人民的权益摆在首要位置。在日常工作开展当中,如果公务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情节严重的会被给予开除处分,您知道么?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小宸为您讲解: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法条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公务员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依法行政的执行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要被牢牢把握住的“关键少数”,那么就对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公务员,应当廉洁自律、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自我的政治修养和实务能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公仆的作用,为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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