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管范围
时间:2024-11-1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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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管范围广泛,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工作: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第二审案件。这包括了对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以及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死刑案件核准与复核: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依法复核死刑案件,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案件。
3、减刑与假释案件审理:审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以及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
4、申诉与再审: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抗诉案件审判:依法审判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执行案件: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同时,也执行外省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
此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承担着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办理赔偿案件、组织司法调研和交流活动、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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