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辞退

时间:2024-11-2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公务员也不例外。想守着“铁饭碗”吃饭,就需要公务员自身具有一定的专项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的小宸与您聊一聊,公务员会被依法予以辞退的几种情形。

公务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是督促公务员依法依规履职,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牢记使命、清廉务实、清正廉洁的法治政府工作团队的应有之意,也是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权益、监督公务员服务的根本要求。依法辞退不符合要求的公务员,并不是简单的惩罚个体的手段,更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队伍的一次深刻净化;该惩戒措施时刻提醒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要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做好事,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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