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单位
时间:2024-11-21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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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单位主要包括:
1、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直属单位,负责审理特定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并下辖呼和浩特、包头、通辽、海拉尔四个基层法院。
2、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作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另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它承担全区各级法院部分法官以及其他干警的教育培训任务,包括岗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晋级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以提升司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此外,机关事务中心等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单位,负责处理法院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支持等工作,确保法院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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