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时间:2024-11-22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安徽省界首市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牢固树立“为建设法治界首而监督”的理念,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界首市加强日常监督、重点监督、综合监督,建立“如影随形”监督法,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将被监督意识贯穿执法全过程,分类抽调专业监督人员到场监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并将所有案件全部纳入年终综合监督和检查范围。同时,将投诉必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普查等监督方式相结合,实现全市35家行政执法单位监督全覆盖;采取发放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等多项监督措施,确保监督有成效、结果运用有质效。

  在全面监督、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界首市建立行政执法检查报备机制,年初组织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报备年度检查计划,做到“全面掌握、监督不干预”。同时,建立风险绩效自我评估机制,由行政执法单位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事先进行风险评估,事后进行执法效应评估;建立自查自纠机制,既体现信任,又达到以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目的。近3年来,界首市在法治营商环境评比中稳居全省第一方阵,营商环境类热线问题反映率每年下降20%以上。

  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该市坚持“包容、审慎、指导”原则,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包容,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在不触碰质量、环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给予“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一定合理的“观察期”,优先采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审慎,让自查自纠更有力度。针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落实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案卷评查、群众公议机制。针对非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在法定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确保企业在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尽可能不受影响。针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的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醒、行政约谈等柔性措施,让企业在认识到位、自纠到位的基础上,建立起“预防—规范—提升”的长效机制。

  指导,让信用监管更加优化。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运用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工作法,实现“行政处罚—合规建议—整改修复”的“闭环式”管理。同时,指导企业通过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让企业把呵护信用的意识转变为维护信用的主动。2022年以来,共对36家企业适用“观察期”制度,对75家企业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场景清单。(贾全喜)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411/t20241120_509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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