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冻结+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9万元

时间:2024-11-22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将胜诉权益兑现成百姓的“真金白银”,不仅是申请执行人最关心的事,更是执行干警挂在心头的事。近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成功追回49万余元砂石款,最大的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不仅体会到执法严格、司法公正,也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22年5月,申请执行人大柴旦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某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砂石购销合同,约定以84.6万元的价格将14100吨砂石料出售给被执行人,后因多方原因,被执行人未依照合同足额支付砂石款,申请执行人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剩余砂石款498040元于2024年10月31日一次性付清。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2024年11月5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控,依法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还款。通过多次释法明理,11月25日,被执行人以银行承兑支付方式主动将执行款498040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案件在立案仅20天的时间内成功执行完毕。近年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始终把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手中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4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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