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书写“鉴证实录”——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团队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顶级赛事第十届“美亚杯”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中,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团队派出的两个参赛小组在1000支队伍、近3000名取证精英中脱颖而出,分别取得线下现场赛职业组一等奖、三等奖和个人组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火眼金睛,在数据中辨别有效证据的蛛丝马迹;抽丝剥茧,在云端书写公平正义的“鉴证实录”。新乡市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团队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水平,积极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办案深度融合,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前沿技术助推办案实效
不久前,新乡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强迫交易案,案件复杂,证据繁多,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就有40余份。新乡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在对这些鉴定意见书进行电子数据技术性证据审查时,发现其中存在多处瑕疵。
“如果该瑕疵出现在庭审环节,可能会导致该鉴定意见被排除。整个案件都可能因证据链不完整、证据不充分而陷入僵局,甚至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应有的处罚。”团队成员师会勇和他的搭档,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了缜密审查后,及时向办案单位反馈审查意见,提出解决思路,协助办案单位及时对该证据进行补强,堵住了这一漏洞。
只有走在科技的前端,将信息技术与传统办案的有效融合,才能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新乡市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90后”的办案团队,以扎实的内功、精湛的技术,在一场场硬仗中屡立奇功。
在一起涉嫌盗掘古墓葬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为逃避重罚,一口咬定自己不懂文物,盗挖古墓是误打误撞。该团队通过技术手段不仅固定了赵某涉案证据,还发现了另外一起犯罪线索并向公安机关移送。
检察新技术手段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有效协助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部门综合履职。
“团队不仅掌握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还均持证会操作无人机,能够研判分析跳转服务器、APK、网络流量、VR虚拟设备等疑难复杂的新型检材。他们一直走在新技术的前端,是办案的‘幕后英雄’。”新乡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处长张彦民说。
多维建设打造精英团队
这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团队,这是一个潜心钻研的团队,新乡市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团队中既有市院的优秀骨干,也有各县(市、区)院的技术精英。他们以计算机为纸、以为鼠标键盘为笔,擦亮了打击网络犯罪、获取犯罪证据的检察本色。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新乡市检察院建立完善了全市《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有关规定(试行)》。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岩表示,市检察院以检察技术司法鉴定人才为支撑,总体统筹、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统筹加强全市检察技术资源使用和管理,确保技术业务的高效性和实用性,着力提升检察技术工作运行质效。
一体化工作机制,把新乡市检察院以及各县(市、区)检察院的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人才集中在一起,由专业技术强、办案经验丰富的赵欣担任组长,姜珏良担任副组长,按照最高检、省院的相关规定,团队规范技术办案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检察业务提供支撑。
新乡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为技术人员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平台,通过“竞赛练兵+实战”提升的方式,着力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电子数据取证人才。该院建立有规范的电子数据实验室,是全国首批加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云平台的30家单位之一,也是河南省首批获得电子数据鉴定资质的实验室。
履职担当筑起数字壁垒
深耕检察技术之壤,在“大数据中”拨云见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乡市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团队成员的初心使命。
在一起非法行医案中,团队成员张钧凯通过恢复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数据,精确固定了其一宗隐藏罪名的确凿证据,从而更有效地保障了被害人合法的权益。
在杨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侦查过程中,在关键证据无法识别,影响到案件顺利诉讼的情况下,电子数据取证团队组织骨干力量重新进行检验鉴定,最终成功固定了记录整个案发过程的重要的数据文件,成为案件的核心证据,同时发现案件侦办过程中的重大错误,改变了诉讼案件的进程。
一起起案件因为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介入而顺利进行,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让从事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他们倍感振奋。
团队成员姜珏良表示,在未来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中,要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证据流程,确保每一个电子证据都经得起法律的考验,为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供保障。
以“五力”建设为抓手,坚持忠诚担当履职、坚持客观公正规范、坚持业务需求导向、坚持科技支撑,新乡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质效长期保持全省前列。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涛指出,检察技术信息部门用科技赋能检察工作,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更好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新乡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先后参与完成多项最高检科研项目课题,支持办理的多起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优秀、精品)案例,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多人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网络犯罪人才库成员”“河南省检察业务专家”“河南省检察机关综合岗位优秀人员”等。2024年,检察技术支持办理行政监督案获最高检及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411/t20241125_67360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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