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吉县:帮助7户果农追回5年前的苹果欠款

时间:2024-11-25 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卖苹果的辛苦钱追回来了,我们真的不敢相信,5年时间都没要到,没想到检察机关帮我们要回来了,这下可以安心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你们辛苦了!”11月20日,在吉县人民检察院接待室内吉县屯里镇屯里村的7户果农们感叹道。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陈某某等7户果农从屯里村赶过来,并赶制了一面写有“倾情帮扶解民忧 真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在这7户果农看来,这是他们表达对吉县人民检察院感激之情的最好方式了。

  该案得从2019年10月说起,当时果商张某某从屯里村的7户果农果园收购了苹果,平均每家15000元左右,数额共计13万余元,几年来一直未予付款。2023年6月,吉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在驻村日常走访时了解到该情况,第一时间向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考虑到这些果农基本都是脱贫户,家庭并不是太富裕,来回到县坐大巴车也不方便,立即派员和工作队对接,深入果农家中了解欠款的具体情况。吉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对该7户果农支持起诉。经依法审查,7户果农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判决生效后,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督促果商及时履行义务,今年11月17日拖欠的苹果款全部被清偿。

  “从事驻村帮扶能为老百姓干点实实在在的事才感觉真正开心,我们知道农民生活有多不易,赚钱有多难,所以我们才尽全力帮助农民要回苹果欠款。”这是吉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帮扶的两名同志说的,她们也是这样做的。

  一面锦旗代表一片民心,其中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和鼓励。任何一件“小案”都是群众心中“天大的事”,“小案”内含“大民生”,必须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下一步,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在办案的同时加强检察职能宣传,以案释法,积极助推强化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411/t20241125_6736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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