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苑振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苑振超
鞍山市副市长、台安县委书记
近年来,台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牢记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使命与现实责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台安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能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台安县制定了《中共台安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台安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台安县县(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良好局面。
二是全力加快法治台安建设进程。台安县各级司法机关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全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自评自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4年以来,收集信息线索311条,解答法律咨询242次,化解矛盾纠纷1607件,邻里关系、边界关系、环境保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类型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加速形成推进法治建设强大合力。台安县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今年主抓了8个特色鲜明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一批当前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现实问题。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切实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台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扎实开展述法工作,全县6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了专题述法报告。制定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办法,切实做到阶段有检查,年度有考核,结果有通报,奖惩有兑现,加快法治台安的建设步伐。
台安县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不断推动法治台安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台安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gsdt/202411251104575594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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