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振兴攻坚战 行政复议再发力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1-25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辽宁省冲刺四季度打赢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法治辽宁”开设《冲锋冲刺四季度 决战决胜攻坚年》专栏,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报道全系统持续用力、全面加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冲锋冲刺四季度,决战决胜攻坚年的务实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辽宁省始终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优化涉企立案入口、提高涉企办案质效、强化涉企复议监督,让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净化器”,护航企业向优发展。
聚力制度建设 营造“暖商”浓厚氛围
制度建设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辽宁省行政复议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流程》等文件,持续推进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效能,迈出了行政复议与企业发展相互融合的重要一步。
“一个行政复议服务点串起便企惠企万千事”,辽宁省不断在多元路径畅通申请渠道上下功夫,全省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全覆盖,推进行政复议关口前移,依托街道(乡镇)基层司法所、企业园区以及商协会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提供行政复议指南、申请书文本等,提高行政复议的可及性与便捷性。建立“容缺受理”“最多跑一次”涉企申请机制,安排涉企专员,推动形成行政复议快立、快审、快结的“三快”机制。与此同时,沈阳、营口、朝阳、盘锦等地积极探索涉企行政复议申请跨区域办理,率先对跨区域的民营企业申请实行直接转送,实现了“全城通办”“全域受案”。
聚力公平正义 夯实“安商”法治保障
让每一个企业主体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在一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实地调查,面对面听取各方意见,研判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为企业挽损2000余万元,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办理涉企复议案件的一个缩影,也是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的生动实践。
辽宁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争议化解,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调解,深入挖掘行政纠纷背后的实质争议,采用电话、视频、“面对面”“背对背”多元化解纠纷手段,对争议“点对点”各个击破,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推动涉企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535件,案前案中以调解和解结案2754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1883件,案结事了率达91.2%。
积极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省行政复议机构针对涉企案件多发重点领域,探索创新模式,与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堵塞风险漏洞,防患于未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护航企业“走出去”。省司法厅与省法院、沈阳铁路中院建立行政争议联席化解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相关部门对涉企行政争议的“信息共享、业务共研、争议共调、问题共治”,使各类企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省在系统施治涉企争议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
聚力涉企监督 形成“兴商”发展环境
既抓牢办案“主战场”,更注重“案外”下功夫,不断强化“跟踪问效”的靶向监督效能。据统计,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由2021年的5%上升至当前的17.2%。同时为确保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强化自我监督,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97件,完成纠错13件,有效维护了涉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企业的普遍赞誉。
注重源头治理。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41份、建议书14份,问题约谈被申请人115人次。通过约谈建议、错案讲评、编撰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规避或者解决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行政机关自我识错、自我纠错、自我防错,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获得涉企案件“办结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行政复议是体现行政执法整体情况的“晴雨表”。沈阳市大东区积极践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发挥双向监督合力。在一起不予撤销登记复议案件中,发现该部门在实行申报承诺制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存在事后监管空白,考虑到该问题具有普遍性,于是转至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程序,联合执法部门就此类问题统一规范,促进市场主体良性发展,有效实现了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
今年以来,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市场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底色更亮。行政复议工作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按照全省冲刺四季度打赢攻坚战动员部署会的安排,坚持惠企政策与改革举措相结合,探索形成行政复议便企惠企全链条工作机制,让企业切身感受到行政复议的便捷、公正和高效,为全力做好攻坚之年收官工作凝聚合力。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11251058336115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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