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持续开展“登门行动” 助力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

时间:2024-11-28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实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积极稳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鞍山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防范、排查、化解、回访”四个关键环节,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门行动”,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累计摸排矛盾纠纷5万余起,化解率99.6%。

    民警主动深入校园、企业和社区等单位场所,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养成群众找法、用法化解矛盾的法治习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4600余场次,宣传受众13万余人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从根源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广泛发动网格员、“钢都义警”等社会力量,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准确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底数,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主动权。经开公安分局宁远派出所民警在登门走访时,得知居民马某与其女友发生情感纠纷,立即联合社区主任和“钢都义警”队员,对双方进行劝解,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感情观,最终双方重归于好。

  

    坚持“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理念,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灵活运用法治引导、亲情感化、利害权衡等方法,及时消除纠纷隐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铁东公安分局旧堡派出所在处理郭某与某球馆合同纠纷时,主动帮助郭某解决生活困难,并联系驻所律师登门为郭某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引导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进一步完善回访机制,通过登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实现全程动态回访,及时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千山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在化解徐某与妻子张某的情感纠纷后,为避免纠纷反复,民警还多次登门回访,找双方谈心,倾听当事人心声,了解双方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及认知转变,进一步巩固矛盾化解成果。

  

   责任编辑:

  黄阳茗


原文链接:https://gat.ln.gov.cn/gat/szyw/tpxw_141449/202411281441563406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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