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公益诉讼+自然保护区”《协作机制》 共建绿色和谐生态爱辉

时间:2024-11-28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黑河市爱辉区地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境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交融交汇,黑龙江胜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公别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刺尔滨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8906公顷,保护范围涵盖森林生态系统、内陆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在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中承担着重要使命。

  近年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公益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绿色获得感和生态幸福感。

  11月25日,爱辉区检察院与黑龙江胜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黑龙江公别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黑龙江刺尔滨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下称《协作机制》),并就如何有效落实协作机制相关事项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据了解,该《协作机制》聚焦三个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明确了线索移送办理、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提起公益诉讼、日常配合等多个方面进行协作共建机制,为探索检察机关在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工作中的高质效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作为爱辉区首个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该《协作机制》的签署也将进一步整合生态保护资源,凝聚自然保护区绿色发展工作合力,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共治新格局。

  在会签《协作机制》座谈会上,各成员单位分别介绍了公益诉讼履职情况和自然保护区现状,并重点就发挥各自职能,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协作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爱辉区检察院将以签订自然保护区协作机制为契机,加大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力度,与各自然保护区加强协同联动,确保各项协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聚焦“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开展守护爱辉区自然保护区和护航绿色发展专项监督活动,为三个保护区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助力生态爱辉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174/186195309603325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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