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品】酒泉玉门:“全科检察官”引领基层检察院融合履职新模式

时间:2024-11-28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白某某等1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人数多,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隐患以及社会影响较大,从中反映出行政机关监管漏洞较多,因此本案同时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领域,所以邀请了公益诉讼条线和行政条线检察官参加联席会,还请大家畅所欲言!”近日,玉门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上,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对一起涉及跨领域监督因素的刑事案件展开讨论,参会人员在充分听取全案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针对该案法律定性、量刑建议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问题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并就行刑反向衔接进行了沟通。

  会后,负责该案办理的融合办案组立即同步启动刑事起诉、不起诉公开听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行政机关监管履职情况调查等工作,另外公益诉讼部门也立即部署开展全市乡镇村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专项监督,全面调查社保发放、粮食直补、救灾物资发放等领域信息公示过程中存在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堵塞监管漏洞。

  最终,该案仅用时1个半月即同步完成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办理,并追加起诉5人,监督撤案2人,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处罚5人,追回违法所得27万余元,追缴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7万余元,同时法院责令相关被告人在国家级媒体登报道歉,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研检察履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通过鼓励跨部门移交监督线索、组建跨条线联合办案组等灵活融合履职试点,逐步调整拓宽检察官办案组履职内容,大胆探索试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的‘全科检察官’融合履职办案模式,一体监督的良好效果愈加凸显。”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全科检察官”融合履职办案模式,即把原本分割在不同业务条线的法律监督职能模块汇聚到同一个案件运行节点,在前一个法律流程中已经全面梳理过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关系的案件承办人,在后一个法律流程中更为高效集约地履职,最终实现“一案多办”的综合履职效果。同时,通过此种履职方式也彻底改变了同一个检察院不同条线检察官重复讯(询)问、重复阅卷、重复调证和分段出庭的“弊端”,不仅有利于凸显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同时也在培养“一专多能”办案检察官充分挖掘案件特定案情以及相关法律关系,从中发现法律监督、司法救助、开展行业治理线索的能力素质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近两年来坚持不懈实践创新,一体化融合履职理念在玉门市检察院生根发芽,各个检察官办案组在案件办理中已经逐步形成“刑事起诉+撤案监督+追加起诉+纠正侦查违法+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刑事起诉+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建议”“刑事起诉+司法救助”“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刑事追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一体化“全链条”融合履职办案模式,今年以来全院办理融合两种以上监督因素案件达到16件。

  在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助推主责主业提质增效的基础上,该院紧扣内外部统筹协调发展焦点,持续不断同步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检察办案与法律监督、检察业务与数字检察的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推出“每月一星”评选活动;抽调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全面融入玉门市“四网融治”体系,通过检调对接促成检察环节调解案件10件,达成赔偿金额109.4万元,为主动创稳贡献检察力量;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案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对某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2023年百件优秀行政监督类案之一。

  “我们将继续按照转监督理念、强机制落实、抓专项跟进、提工作质效的思路,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五个深度融合发展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提升监督素能,久久为功强化监督刚性,一以贯之扩大监督效果,自觉为全省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做出一个基层检察院应有的贡献。”玉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表示。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4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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