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援尽援 惠民解忧

时间:2024-11-28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加重民生底色,减证便民,提高法律援助便捷度;关注特殊群体需求,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宗旨,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护航社会发展 打造惠民品牌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的工伤赔偿终于有着落了!”11月18日,法律援助受援人王某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法援为民高效便捷法援纾困”字样的锦旗送到内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向工作人员表达诚挚谢意。

  去年年底,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但该公司对王某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不愿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来到内黄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为王某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晶晶承办此案。承办律师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梳理证据,最终圆满化解了此次纠纷。王某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感慨地说:“自己不懂法,也不知道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援助,才让事情得以顺利解决。”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下沉基层,打造惠民品牌,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请求工伤赔偿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并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配备执业律师24小时轮流值班,努力为受援群体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聚焦群众权益 擦亮便民底色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为我提供帮助,使我所遭受的损失得到赔偿。”近日,村民王某来到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向为他提供帮助的工作人员和律师表示感谢。

  今年7月,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马某驾驶的由南向北逆向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住院治疗,但马某仅垫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未对王某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无奈之下,王某来到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王某属于农村低保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河南豫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洪敏承办此案。承办律师当天接待受援人,认真了解案情,梳理证据,帮助受援人整理诉状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由马某所驾驶车辆投保交强险并在保险期内的某保险公司赔偿王某的全部损失。王某在判决生效后收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理赔款。

  为了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民,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加强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好帮扶对象的合法权益;突出法律援助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兜底功能,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

  服务持续升温 增强群众获得感

  “大姐,我帮您抱着孩子,您签字吧。”日前,在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看到居民程某怀抱婴儿行动不便,连忙走到程某身边说。“大姐,材料补充完整后,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上门去取。”程某临走之际,工作人员又这样告诉程某。

  工作人员的暖心举动,让程某备受感动,连连表示感谢。

  为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展普惠性法律服务的同时,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政务服务“八严禁”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针对不同时期、重点群体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妇女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民法典解答等服务窗口进行专业解答,为人民群众提供接地气、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还配备了敬老专座、便民服务箱、书写台等便民服务设施。特别是针对部分群众不了解法律政策、不清楚援助流程等问题,工作人员耐心给予解答,贴心指导,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解决群众办事之忧。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11-26/3090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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