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司法局“四阶段四到位”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时间:2024-11-28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光市司法局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前期梳理阶段,覆盖到位。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认领;对本部门负责起草、实施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清理建议阶段,汇总到位。各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对列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清理重点逐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的意见,分别填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汇总表,市司法局负责归纳汇总。

  督察指导阶段,协调到位。牵头跟进工作动态,积极与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交流,对清理过程中拟清理文件的主体单位分发有误、拟清理文件制发单位来源不明等情况,及时沟通协调,随时掌握全市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研究公布阶段,衔接到位。组织工作专班,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进行审核研究,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宣布废止文件1件、建议修改文件4件、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43件,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6004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