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黑龙江农垦两级法院保护黑土地守好“大粮仓”

时间:2024-11-28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垦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落实省法院部署,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着力构建“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系,用心用情守好“大粮仓”。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石某在其位于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某地的农田私自挖土取砂,获利近20万元。经司法鉴定,该地块被破坏面积达33.73亩,耕地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私自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承办法官秉承“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的司法理念,在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判令石某承担取砂地块修复责任,支付土地复垦静态投资费用43.1万元。

      为有效解决因无人机使用、管理不规范造成的黑土地污染和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农垦两级法院深入分析近5年来无人机药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向相关单位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制定“一揽子”纠纷预防化解方案,确保“黑土优品”种得上、产得出、供得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垦两级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雪全要素协同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探索符合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特点的裁判方式。

      2023年5月至6月,施某在没有固体废物处置资质,无权合法处置固体废物的情况下,从江苏省连云港市等地向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某地运送、倾倒固体废物200余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黑土地生态环境。

      宝泉岭法院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理念,依法审理这起破坏黑土地跨省犯罪案件。同时,联合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督促被告单位及时对固体废物和被污染土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保障黑土地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农垦两级法院落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组建“3+4”审判合议庭,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件,判赔损失95.05万元,恢复植被58.73万平方米。同时,加强黑土地保护区域协同治理,建三江法院联合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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