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 | 认为当副职大材小用,他把工作变成了“半日制”

时间:2021-03-01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案例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忠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漠视群众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长期无故脱岗;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复工复产,绿化工程承揽、拨付资金,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韩忠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损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忠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说纪

  今日说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期无故脱岗

  2006年5月,因打击私挖滥采不力导致发生爆炸事故,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党委书记韩忠义被问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镇党委书记一职。待岗一年后,组织重新安排韩忠义担任盂县粮食局第一副局长。他非但不能正确对待、加倍珍惜,反而心生不满,认为“大镇党委书记回部门当副职就是大材小用”。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下,韩忠义不要分工,不参与局务,每天只在上午的时候在单位喝喝茶、看看报,下午几乎就不去上班,让自己的工作变成了“半日制”。

  2016年8月当选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韩忠义感到前途无望,心想过两年就退休了,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更加不把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放在眼里,倚老卖老、无视规章制度,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从2016年8月到2020年4月接受审查调查,在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近4年的时间里,韩忠义经常无故旷工、脱岗,且一直保持“半日制”工作状态,态度消极懈怠。办案人员向县人大有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几年间韩忠义下午基本不来办公室,单位有事情,下属只能通过电话向其请示,有时甚至找不到人,严重影响工作开展,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韩忠义上班长期处于“半日制”状态,严重违反上述规定。

  工作“半日制”、职责不履行看似不起眼,实则是管理松懈、作风飘浮、纪律意识淡薄的“大事”。如何加强对被问责、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后工作出现懈怠的干部的管理?年龄偏大、临近退休的干部出现“上班混日子”等思想后,如何让他们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对待,既要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切实防止出现无故脱岗、工作懒怠、纪律涣散等问题,又要注重关心关爱,加强教育引导,督促这些党员干部牢记党员身份,时刻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工作“半日制”、在岗不干事等行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yasj/jied/20200731/21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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