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

时间:2021-03-0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日前,福建省平和县委巡察二组完成对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巡察,标志着该县完成本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自2016年12月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平和县委共开展11轮21批次常规巡察、1轮联动巡察、3轮县级交叉巡察、1轮村级交叉巡察、1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单位(党组织)99个,其中,县直单位78个,县属国有企业4个,乡镇场区17个,覆盖率达100%。

  平和县委把巡察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紧扣职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巡察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在巡察过程中,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职责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政治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人民高不高兴、满不满意是检验巡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该县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功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加强村级巡察力量,实现全覆盖,推动解决了农村环境卫生、村民用水等一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县级巡察地域狭小,为解决好人情干扰的监督难题,该县坚持在规范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打出了“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巡审结合”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穿插使用的“组合拳”,精准发现问题,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察是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体检,找准了“病症”、开出了“药方”,就要“对症治疗”。为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规范开展,平和县印发了《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整改各阶段主要任务,理清相关单位监督职责,并对63个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机动式”巡察“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此外,该县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平和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xsgzxcdt/170102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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